内蒙古职称评审已开始!划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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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发布
关于做好2025年
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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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激发释放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根据国家、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5年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评审进度安排
各盟市、高级评委会组建单位、自主评审单位按照统一要求,于6月6日前下发年度评审工作通知,部署本地区、本系列(专业)、本单位职称评审工作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6月25日前完成个人申报,7月15日前完成材料审核和逐级报送工作,9月30日前完成评审和公示。
申报程序要求
(一)线上注册申报
1.申报人员须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
2.在业务办理—2025年职称申报栏目中,选择申报计划,完成职称信息填报,并按照有关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提交后下载导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
(二)线下提交材料
申报人员完成线上申报后,仍需按规定提交完整的线下申报材料。
评审政策规定
(一)实行多元化的评价方式
1. 2025年,自治区经济、会计、技工院校教师、卫生(社会化)、工艺美术系列高级职称,工程系列电力、大数据、电子、轻工、纺织、药品专业高级职称,以及卫生系列自主评审单位职称全部实行线上盲审盲评,其他具备条件的系列(专业),也可视情况开展线上盲审盲评。计划到2026年,自治区职称评审全面实行线上盲审盲评。
2.国家或自治区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不再进行相应层级职称评审或认定。
3.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须参加国家或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达到国家或自治区合格线并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4.旗县(市、区)和苏木乡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设组评审。
5.各盟市、各评委会对非公有制专业技术人才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应单独分组、单独评审,或组织开展专项评审。将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方面获得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指标。
(二)优化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入选“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项目”一层次的,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入选“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项目”二层次或自治区“英才兴蒙”工程青年拔尖人才专项培养计划的,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入选“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项目”三层次并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地区单位工作的,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
(三)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一线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1.对在旗县(市、区)从事专业工作满30年或在苏木乡镇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学历、专业和单位岗位职数限制,在业绩成果等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破格参加高一级职称评聘。
2.对在苏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2年的本科毕业生和满4年的大专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评审。
3.城市中小学教师、医生在晋升高级职称时,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的农村牧区基层工作服务经历,鼓励引导更多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服务。城市专业技术人才当年服务苏木乡镇、嘎查村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的,申报职称可免除当年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取得现有职称后,累计服务苏木乡镇、嘎查村年限达到3年以上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可提前1年参评高一级职称。
(四)实施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申报职称评审,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平等待遇。
(五)对符合条件、未享受疫情防控倾斜政策的一线医务人员继续实施职称申报倾斜政策。符合条件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政策延续至2026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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